
關于組建見義勇為志愿者隊伍的通知
各見義勇為基層工作站:
為進一步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加強服務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根據省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有關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各見義勇為基層工作站組建“見義勇為志愿者”隊伍,現就有關事項知如下:
一、組織志愿者招募工作
招募方式:招募工作由各基層工作站具體負責,各工作站要依托當地志愿者管理平臺,以轄區現有見義勇為人員數為依據,采取“一對一”或“多對一”的形式組織結對。招募對象要面向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轄區村居以及社會群眾,通過組織推薦和自愿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招募工作。
招募條件:熱心見義勇為事業,自愿從事公益志愿服務;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持之以恒的態度和從事志愿服務活動的條件。
二、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一)積極參與見義勇為宣傳。組織志愿者廣泛開展見義勇為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宣傳活動,宣傳見義勇為事跡,普及見義勇為權益保護政策,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營造濃烈社會氛圍。
(二)服務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為見義勇為人員提供精神關愛、法律援助、生活照料、工作創業等全方位的志愿服務。特別是對因見義勇為犧牲、傷殘導致家庭困難的,要組織長期結對幫扶。
(三)組織開展其他見義勇為志愿活動。各工作站可結合常態工作,組織見義勇為志愿者配合協助工作站開展其他服務見義勇為人員的各項活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見義勇為志愿者”隊伍是創新見義勇為優撫保障的重要舉措。各基層工作站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志愿者活動的有序開展。
(二)規范運行管理。各基層工作站要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和工作臺帳,規范開展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和管理工作。招募要把好審核關,注重志愿者一貫表現和遵紀守法情況。組織志愿活動要認真培訓、科學安排、計時考核,確保見義勇為人員滿意,確保活動過程安全、有序。
(三)注重實際效果。志愿者活動是社會公益組織開展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基層工作站要結合實際,經常性安排志愿服務活動,不斷創新服務形式,拓展活動載體,發揮志愿者團隊的最大效益,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請各基層工作站以此次組建志愿者隊伍為契機,組織開展一次志愿者宣傳服務活動,于在8月10日前將志愿者名冊和活動記錄的電子文檔通過FTP報宣教科文件夾。
附:見義勇為志愿者活動記錄、志愿者名冊
啟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