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基層見義勇為志愿服務的通知
關于開展基層見義勇為志愿
服務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發揮見義勇為基金會的職能作用,切實解決見義勇為群體中困難人員的生產、生活等實際問題,更好地保障全市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不斷拓展見義勇為的社會知曉面和輻射面,基金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基層見義勇為志愿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
基金會根據全市見義勇為人員基礎檔案資料,以及健康體檢情況,進行綜合統籌考慮,確定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見義勇為人員列入服務幫扶范圍:
1、因見義勇為行為造成自己受傷,且產生后遺癥并給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的;
2、因見義勇為行為造成自己受傷,且因后續治療造成經濟困難的;
3、患重特大疾病(疾病種類參照大病特困扶助類)的;
4、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達到市民政部門規定的低保標準的,子女無良好贍養能力的。
對基金會確定的服務幫扶對象,由所在戶籍地的基層工作站組織建立服務幫扶小組,從現有的志愿者隊伍中挑選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愿意開展志愿服務的人員,也可以適當根據實際情況從鄉鎮機關單位招募青年志愿者,主要采取一對一(一名志愿者結對一人)或二對一(兩名志愿者結對一人)的形式,定向結對,定期服務幫扶。
二、工作內容
1、前期調查。結對志愿者應在工作站前期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對結對人員進行一次走訪調查,充分了解他們的現有狀況,對他們需要幫扶的現實困難和實際需要做到心中有數。
2、精神關懷。志愿者應當與結對人員保持經常性的聯絡,通過主動上門或電話等各種方式進行思想交流,送上親切關愛,及時掌握結對者情況。
3、生活照顧。對患重特大疾病和身體殘疾、生活不便的見義勇為人員,志愿者要定期上門,到幫扶對象家中提供服務,對幫扶對象提出的一些生活需求要及時幫助解決,對于行動不便、沒有隨身子女的對象要提供代購物品等服務。
4、節日慰問。逢重大節日,如中秋、春節等,要到幫扶對象家中開展送慰問品、送春聯等活動,有條件的可以和幫扶對象一起過節。
5、扶貧幫困。具備一定資源的志愿者要針對幫扶對象的實際貧困原因,發揮優勢,幫助其逐步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要幫助其規劃好每年慰問金的使用,爭取用到點子上。
三、工作要求
1、基層工作站要發揮工作主動性,精心挑選志愿小組成員,杜絕不負責任、濫竽充數等消極現象,要對志愿活動建立臺賬資料,對志愿小組的幫扶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要加強對日常活動的督導,把本站的試點工作較好地組織起來。其余基層工作站要不等不靠,按照試點工作要求,積極組織開展轄區內見義勇為人員的關愛工作。
2、志愿小組成員要切實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要認真地以真誠關愛之心開展幫扶活動,設身處地地為幫扶對象考慮,工作中遇到現實問題無法解決的要及時向工作站匯報,盡心盡力做好幫扶工作。
3、基金會將把志愿服務工作納入對基層工作站評先獎優項目指標,并增設志愿工作的先進個人評獎項目,對在幫扶志愿工作中反響良好、做出實效的工作站和志愿者進行年終表彰。請工作站及時總結經驗,掌握日常工作情況,積極做好優秀志愿者的推薦工作。
啟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