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啟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通辦〔2019〕8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能與職責如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統一指導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委托承擔本市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協助對啟東范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提出意見。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南通市、啟東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按規定權限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組織全市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并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規定權限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許可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指導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標準化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標準,對標準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推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全市檢驗檢測體系。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指導促進全市認證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南通市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市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負責推動知識產權產業發展。負責建設知識產權服務體系。負責建設知識產權人才體系。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
(十七)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省、南通市、啟東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加快建立企業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內外提升全市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許可,精簡各類證照,壓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流程。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加快完成“不見面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指導支持市行政審批局做好相關業務工作。推進事權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充實監管服務力量;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
3.嚴守安全底線。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監管、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信用監管,規范商標注冊、使用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嚴格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強化信用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發揮行業和社會監督作用,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整合消費維權、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知識產權、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整合完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優化提升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咨詢等服務。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強統籌協調、資源整合,綜合運用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貫徹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貫徹落實汽車銷售及相關服務活動的規劃和政策,負責擬訂二手車流通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成品油零售體系發展規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配合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工作,負責依法查處汽車銷售、二手車交易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成品油市場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成品油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4.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處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食品經營許可及南通委托的藥品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的承辦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食品經營許可及南通委托的藥品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工作,對南通委托事項承辦工作提供相應的專業和技術支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等相關行政許可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對需要撤銷登記或許可的提請市行政審批局作出撤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