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4715-1/2021-00156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監察,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號: | 啟人社發〔2021〕41號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發布日期: | 2021-08-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啟東市人社執法涉企免罰輕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
關于印發《啟東市人社執法涉企免罰輕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各科室,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啟東市監察委員會、啟東市司法局《關于推行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加強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啟司發〔2021〕23號)精神,進一步改進行政執法理念、加強柔性執法、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實施全市人社執法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事項的清單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江蘇省勞動保障監察案件法律適用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一覽表》,制訂《啟東市人社執法涉企免罰輕罰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清單),自公布之日起試行一年,現予印發并執行。對不予行政處罰和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企業,將建立“不予處罰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企業檔案記錄,依法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詳見附件:
1.《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試行)》(1項)
2.《涉企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試行)》(4項)
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