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之規定,現公布啟東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啟東市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省、南通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眾關切,明確政務公開重點任務,拓寬政務公開范圍,創新政務公開方式,推動政務公開提質增效。
(一)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貫徹落實情況。嚴格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央、省、南通市關于政務公開要點的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加強統籌規劃,加大公開力度,健全平臺建設,強化責任監督,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質效,推動政府決策更加透明高效,為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動公開情況。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目錄,以啟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要載體,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充分回應社會對政務信息的關注需求,提高群眾的獲得感和參與感。2022年,啟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15592條,其中主動公開政府文件552件,財政預決算及專項資金信息48條,社會公益事業信息61條,公共安全管理信息37條,城鄉建設管理信息46條,公共資源交易信息59條,網站全年訪問量達102萬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的意見》(蘇政辦發〔2018〕1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范的通知》(蘇政辦函〔2019〕98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范的通知》(通政辦發〔2020〕43號)等文件要求,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辦理、法制審核、歸檔流程,強化與部門、區鎮依申請公開業務溝通,切實提高依申請公開案件辦理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2022年,全市共收到和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613件。其中,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07件,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內容主要涉及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方面,均已答復;辦理結果中屬于“予以公開”350件、“部分公開”71件、“不予公開”24件、“無法提供”133件、“不予處理”13件、“其他處理”13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9件。
(四)信息資源管理情況。對市政府門戶網站信息發布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內容定期巡查,堅決阻斷泄密風險。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公開目錄,并對內容進行定時更新。梳理現行規范性文件,對生效文件及時進行整理,對已失效和廢止的已公開文件進行標注,方便公眾查詢。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根據上級政務公開要求,對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進行優化調整,目前已增設優化營商環境惠企政策欄目,并動態更新政策文件,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門戶的融合發展,規范政務新媒體運營,保障內容及時更新。嚴把政務新媒體準入關和退出關,全流程監管政務新媒體開設、備案、關停,全力引導政務新媒體在線發揮“政能量”。目前,全市備案運營政務新媒體賬號數量共9個。
(六)監督保障情況。始終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對履行政務公開職責不到位的相關單位給予負面評價,確保落實政務公開主體責任;加強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情況的檢測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相關單位,督促完成整改,全年完成檢測評估2次;加強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專題培訓會,有力提升政務公開隊伍能力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8 |
8 |
7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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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24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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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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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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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9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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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7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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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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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3383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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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04 |
0 |
0 |
0 |
1 |
2 |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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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49 |
0 |
0 |
0 |
1 |
0 |
35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71 |
0 |
0 |
0 |
0 |
0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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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31 |
0 |
0 |
0 |
0 |
0 |
13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重復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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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3 |
0 |
0 |
0 |
0 |
2 |
5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總計 |
601 |
0 |
0 |
0 |
1 |
2 |
60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9 |
0 |
0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6 |
1 |
0 |
7 |
14 |
5 |
3 |
4 |
0 |
12 |
2 |
0 |
2 |
1 |
5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2022年我市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對照中央、省、南通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還有改進的余地,主要在:一是重點領域公開內容有待豐富。部分單位對重點領域公開內容認識還不夠,沒有嚴格依照政務公開評估指標要求進行公開,導致公開內容不夠全面、細致。二是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隊伍整體力量比較薄弱,多為兼職從事政務公開,部分人員對依申請公開案件的辦理流程把握不夠到位;三是政務新媒體的監管有待加強。部分單位對政務新媒體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政務信息數量偏少,信息發布質量還需進一步提高。
2023年,我市將繼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著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豐富重點領域公開內容。嚴格依照評估指標要求,聚焦群眾日益增長的政府信息需求,調整重大民生領域公開內容重點,實時跟進,確保落實到位;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專業水平。一方面,更加重視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加大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力度,針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同特點,分類制定專門培訓計劃;組織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配套解釋,更新優化業務知識結構,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答復工作。另一方面,更加突出主管部門業務指導,建立跨部門信息公開聯動機制,完善問題解決路徑。三是強化政務新媒體監管。加強日常巡查,確保政務新媒體依法依規運行,確保全市政務新媒體管理規范、更新及時、內容準確、服務到位。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全市行政機關未收取因依申請公開辦理產生的信息處理費,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