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4955-2/2024-00307 | 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民政局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4-09-09 | 發布日期: | 2024-09-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等民政對象保障標準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
根據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通政辦規〔2024〕3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啟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啟政規〔2021〕5號)《啟東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啟政辦發〔2011〕20號)《關于做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啟民發〔2018〕66號)等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決定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標準和相關民政對象救助標準,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55元。
二、城市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2025元(保持不變)。其中:分散供養人員基本生活費全額打卡發放;集中供養人員伙食費、醫療費、衣被費、零用錢、生活用品購置費等參照農村集中供養人員。
三、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從每人每月1070元提高到1115元。其中:分散供養人員基本生活費全額打卡發放;集中供養人員伙食費480元,醫療費275元,衣被費125元,喪葬費40元,零用錢90元,生活用品購置費105元。
四、孤兒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2800元提高到2989元(其中伙食費1200元,其余為醫療費、衣被費、零用錢、生活用品購置費等);社會散居孤兒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到2539元。
五、享受民政部門定期補助的60年代精減老職工生活補助標準城鄉居民從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55元。
六、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與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同步提標,從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55元。
七、分散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三檔,分別由每人每月328元、164元、82元提高到342元、182.5元、82元(不變)。
請各鎮(園區、街道)接到文件通知后,抓緊部署,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按時完成提標審批工作,按時足額將補助資金打卡發放到民政對象手中。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2024年7月1日起的上述事項參照本文執行(即補7-9月標準)。
啟東市民政局 啟東市財政局
2024年9月9日